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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第八高中安全工作制度

2011/4/8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三、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的常态化管理之中,并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全。

五、组织检查、排查不安全因素,整改不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六、拒绝没有安全保障和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

七、加强各种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签定责任书落实到人。

八、加强信息进入学校的管理、严禁黄、赌、毒、暴力、邪教、反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九、督促教职工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安全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

十、实行安全报告制度,迅速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三、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正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五、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六、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签字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后方可离校。

 七、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园。

 八、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九、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十、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门卫制度

 

一、每天按时开门,关门。

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入校。

三、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四、除上级领导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学生在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凭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签字的批条并通知其家长后,到门卫处登记出门。

七、非本单位人员来校门卫要主动询问、登记,不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八、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九、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院内严禁骑车。

十、报刊信件的及时分发。

十一、严格执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否则按渎职处理。

十二、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总务处、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报值班领导审批,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由学生家长及时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六、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安排。

  1、夜间值班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有专用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总务处。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学校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相关证明,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和值班领导联系。

   3、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4、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