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7
淮北第八高级中学2017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具体内容
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主要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项目,同时实行以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建档立卡
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免除学杂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最高档。
(二)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1、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可以分3档: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2、资助对象
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借读生和复读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①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②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④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⑤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⑥享受建档立卡的家庭;
⑦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拟受助学生认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拟受助学生在每年秋季学期9月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杜集区资助管理中心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待财政资金到达后直接拨付到学生银行卡中。
(三)校内奖助学金及校内学费减免等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以上的经费,用于校内减免学费、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上述资金由学校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注意: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都是通过三级评审程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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